管理与监控子系统
(1) 自动抄表装置
住宅内安装水、电、气、热等具有信号输出的表具,并将表具计量数据远传至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,实现自动抄表。应以计量部门确认的表具显示数据作为计量依据,定期对远传采集数据进行校正,达到精确计量。上述表具也可采用IC卡表具。
(2) 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
居住小区内车辆出入口通过IC卡或其它形式进行管理或计费,实现车辆出入及存放时间记录、查询、区内车辆存放管理等。
(3) 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
在居住小区内安装有线广播装置,在特定分区内可播业务广播、会议广播或通知等。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可作为紧急广播强制切入使用。
(4) 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
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配备有计算机或计算机局域网,配置实用可靠的物业管理软件。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计算机化。并要求安全防范子系统,水、电、气、热等表具的自动抄表装置、设备监控装置等在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集中管理,便于及时对报警信号作出响应及处理。
(5) 设备监控装置
在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分控制中心内应具备下列功能:
1) 给排水设备故障报警;
2) 蓄水池(含消防水池)、污水池的超高低水位报警;
3) 电梯故障报警、电梯内人员求救信号指示或语音对讲;
4) 变配电间设备的故障报警;
5) 钦用蓄水池过滤、杀菌设备的故障报警;